兴城市新闻信息中心工作制度
职工基本守则 工作上主动认真 学习上勤勉刻苦 纪律上自觉自律 做人上诚实正派
周例会制度 一、每周二下午为周例会日,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,最迟周内完成。 二、例会内容为学习重要文献和文件,交流业务技能,总结工作学习情况。 三、参会人员要做好笔记,人人发言。 发布信息审批制度 一、所发信息需有正当、明确、具体的来源方。 二、所发信息要合法健康、真实可信。不得有违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,不得涉及机密。 三、按分工初审后,由中心负责人签发后方可上网。 四、有关记录要完整、规范,并妥善存档。
为做好网站的保密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、《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、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》(国保发[1999]10号)、《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》(中保委[2003]4号)等法规,结合实际,制定如下管理制度: 1、提高认识、加强学习,增强政治敏锐性。 2、对在网上发布的文件,严格把关。 涉密文件不得在网上公布。不得转载其他网站的涉密文件、资料、信息。 3、经管文件、资料的人员,对发出、收进的文件、资料、信息等,应逐件清点,履行登记、编号、签收手续。 4、涉密内容不得自行复印,不得在文字、讲话、电话中泄密。 5、市委、政府下发的文件,确需在网上公布的,要由两办领导签字,网站负责人审阅后方可上传。 6、网上发布的信息等资料严格执行报送程序,层层把关,领导签字,责任明确。由网站领导签字后上传,做好资料的归档。 7、网站工作人员,不得将网站的后台管理密码等资料外传。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、资料出售给废品收购店和个体废品收购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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